2017晨风屠宰_2017年屠宰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兽医局《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x医屠便函〔2017〕x号)要求,督促指导屠宰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全面落实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以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知识、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为主要宣教内容,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普及安全法制,传播安全知识。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等原则,落实《农业部关于指导做好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7〕4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43号)精神,依法切实履行部门行业监管职责,做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通过开展“领导干部讲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安全生产座谈会”活动、干部职工撰写体会文章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广泛宣讲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推进畜禽屠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17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安委〔2017〕2号)部署和要求,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要在“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开展现场咨询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措施和行业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知识、应急处置方法。要加强行业管理人员、驻场官方兽医、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屠宰企业管理人员宣传培训,增强危机意识、安全意识。要通过部门官网、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普及肉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一是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二是督促屠宰企业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培训演练,确保企业人员熟悉所在岗位的危险因素、危害程度、预防措施以及应急处置方法等相关知识,提高企业人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
(四)开展排查督查活动。一是督促屠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要结合2017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进一步加强屠宰企业监管,督促指导屠宰企业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建立健全屠宰设施设备检修保养制度,对屠宰设施设备和屠宰关键环节开展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二是配合做好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监察。结合落实《xx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涉案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17】x号),积极协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狠抓落实。各地要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安排,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各地要将安全生产督查与屠宰企业全面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相结合,健全“安全生产月”活动跟踪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和检查指导,实时掌握活动工作动态,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信息交流,按时报送总结材料和相关影像资料。请于7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资料(分辨率大于1280×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 1920×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我处。请于11月3日前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17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安委〔2017〕2号)落实情况报送省农业厅兽医兽药处(联系人: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