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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厅党组书记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17年度省民政厅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主要任务是,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我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部署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持续保持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一直以来,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2016年,是我厅的党风廉政建设年,结合近年来民政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在巡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厅党组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制发了民政厅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意见;与各处(室、局、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先后邀请省纪委和省委党校的专家教授为全厅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利用每个季度的党组中心组学习机会和各支部(总支)每月一次的理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规党纪;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指导意见》和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指导意见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通知》要求,厅党组、驻厅纪检组制发了《xx省民政厅干部约谈实施方案》,机关党委还下发了《关于在党支部中开展党员干部预防提醒谈话工作的通知》,要求厅属各党支部(总支)深入推进干部约谈工作常态化,2016年,党组与纪检组共组织约谈x人次(其中:处级干部x人次,科级以下x人次),其中预防提醒谈话x人次,诫勉谈话4人,问责处分约谈5人,约谈后给予党纪轻处分4人,党纪重处分1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加强反腐倡廉宣传,营造厅机关廉政文化氛围。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仍然要清醒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清醒认识到发生在民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惨痛教训,清醒认识到民政系统“四风”突出问题在人民群众中造成的恶劣影响。我们要把握大局,顺应大势,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刚才,袁竞同志代表驻厅纪检组对我厅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我完全赞同,大家要认真学习,抓好落实。下面,我代表厅党组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准确把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的一系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强大动力。厅属各级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民政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民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民政工作是直接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服务的工作,社会关注度极高,民政部门每一项权力的行使,每一笔资金的分配使用,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民政工作,投入资金量越来越大,风险点也越来越多,如果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该保障的保障不到位,该服务的服务不好,该作为的不作为甚至是乱作为,群众就会怨声载道,我们于心何忍,良心何安!
(二)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全国民政系统出现了不少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给民政事业发展造成了严重损害,把民政部门推上风口浪尖,背负了巨大压力。我省也不例外,每年都有民政干部倒在资金、项目面前。这些教训是深刻的,作为承担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的民政部门再也输不起。党风廉政建设在民政部门抓不实、抓不细,不仅损害民政部门形象,更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民政系统面临的紧迫任务。xx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贫困成因复杂,民政工作任重道远。2020年与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xx民政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以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保障,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打通“最后一公里”,走完“最后一百米”,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进百姓家,送到百姓手,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要任务,也是每一位民政人的责任担当,更是对每一位民政人的政治考验。
二、逐级压实任务,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地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全厅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主体责任的基本内涵,不折不扣地把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科学划分厅党组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党组成员的领导责任、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责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省民政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促进全省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厅党组班子要自觉维护中央和省委权威,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政治规矩,教育、监督、引导全厅干部职工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的责任,对厅机关、老龄办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协调推进重点工作。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和法制思维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要求和措施贯穿到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落实到干部人事、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等领域。要认真落实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依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载体,加大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行为的监督制约。
二是党组班子成员要对分管、联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领导责任,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党组和党组主要负责人抓好分管、联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开展经常性纪律和作风教育,督促各部门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关于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的系列要求,着力增强部门人员的纪律意识,时刻保持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要定期不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业务工作领域和从严管理干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廉政风险点,督促指导制定防范和应对措施,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防患于未然。要主动认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在了解掌握情况和积极防范应对基础上,及时向党组和党组主要领导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体制机制层面的防范腐败行为发生的意见建议,推动完善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系。
三是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刻保持真抓实管态势,干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要克服只抓工作、不管纪律的错误思想,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发挥表率和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规范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引导本部门人员廉洁从政。要结合支部学习、业务会议,加强纪律教育,认真组织部门人员及时传达学习党纪党规、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使严的纪律要求在本部门人员中入脑入心,不断提升部门人员的自律意识。要强化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部门人员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的纪律要求,将纪律监督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在部署、检查、考核业务工作的同时开展纪律监督检查。对本部门纪律松懈、作风散漫、履职不力的人员,要早打招呼、早提醒,及时约谈,并亲自督促整改。不能当“老好人”,不能让小问题演化为大错误甚至违法犯罪后才等待组织处理。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在及时研究解决的同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
三、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民政工作始终
随着全省民政事业的快速发展,民政项目、资金的日益增加,产生腐败的风险也会逐年加大,腐败发生的现实风险更为严峻地摆在我们面前。
(一)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将苗头性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年初,驻厅纪检组下发通知要求各处(室、局)和厅属各事业单位深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排查内容要求结合岗位职责,围绕人权、事权、财权、审批权等重要领域、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及副处级以上干部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执行“六大纪律”、纠“四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排查出来的风险的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切实抓好防范。近期,广东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发生“49天死亡20人”事件,暴露出救助管理工作中存在救助和托养规定在有的地方没有得到落实、对托养机构把关不严、缺乏有效的日常监管、个别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营活动、谋取个人私利等问题。我省民政部门有没有这样的隐患,大家要认真组织排查。类似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如果严加防范,这样冲击群众和社会容忍底线的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全省上下必须从中吸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加大对民政公共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如果对此事不引起高度重视,出了问题,是要被严肃追究责任的。
(二)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当前,“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机关干部作风明显好转。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坚持常抓细抓深抓,通过在重要节点下发通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预防提醒谈话、明察暗访、层层签订责任书等方式,不断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坚决不让“四风”问题在我厅反弹回潮。面对“四风”新动态、新形式,要紧盯“项目资金”这个关键,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增强监督检查的密度,要严格执行“七不准”要求,即:不准收受基层单位赠送的土特产,不准在公务活动中饮酒,不准参加超标准接待,不准将超标准住宿费转嫁基层报销,不准上班时间网上炒股、购物、玩游戏,不准上班时间利用手机等现代网络通讯工具打麻将或进行其他等赌博活动,不准违规收送“网络红包”。请市县民政部门遵守相关纪律,配合省厅防范“四风”反弹,涉及公务活动一定要进行规范,上下联动,共同努力,维护民政系统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完善项目资金监管制度,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打造“制度铁笼”、“数据铁笼”。上周,省民政厅和中国电信xx分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结合大数据,我们将尽快实现对民政数据信息采集、数据共享和数据监督的重点突破,努力打造“制度铁笼”、“数据铁笼”。同时,要建立完善民政项目资金、购买服务的跟踪监管制度,加大对民生资金的分配使用、民政项目的建设进度、购买服务的监管力度,杜绝民政工作在基层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挥民生资金效益,守好民政部门底线,严防触碰“红线”。
(四)建立民政项目和资金经常性监督问效制度。
2016年省纪委为全面加强民生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工作,提出了按一定比例抽样对民生项目和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省厅对此开展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举措,专项检查成效明显。今年,省厅将进一步加大民政项目和资金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监督问效机制,彻底改变过去存在的项目资金上重分配轻监管的现象,变专项检查行动为每年必动,努力形成管项目管资金分配,还要管使用监督,管集中问效的良好规矩,进而把规矩变成习惯。近期,民政部将组建若干工作组赴各省开展蹲点调研,我厅也将立足于“察实情”、“问所需”,安排10个工作组赴9个市州和贵安新区开展蹲点调研工作,力求了解掌握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实际,了解掌握基层民政工作实际,了解掌握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为决策提供详实准确的基本信息。
(五)建立直属事业单位内部巡视巡查制度。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黄树贤同志在2017年民政工作会上提出要对民政部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内部巡视巡查制度。此项制度目前尚在探索阶段,根据厅直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现状,我们将尽快研究建立直属事业单位内部巡视巡查制度,原则上对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2年进行一次内部巡查。
四、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派驻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职责
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是深化党的纪检体制改革、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需要。厅党组和全厅干部职工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纪委关于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力支持保障省纪委驻民政厅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积极配合驻厅纪检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驻厅纪检组的监督,充分发挥他们“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共同打造民政厅健康的政治生态环境。不论是班子成员、处级干部还是一般干部,都要主动接受监督、自觉维护监督、坚决服从监督。直属机关党委、纪委要主动担当,承担好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常事务,主动衔接工作,为驻厅纪检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实现与派驻纪检组工作上的无缝衔接。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职、真抓实干,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为在新常态下推动全省民政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