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中华全国总工会|总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 “建家、强家、暖家、爱家”专项行动,帮助困难职工子女顺利跨进大学校门,落实教育扶贫、教育脱贫战略举措。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制定如下助学方案。
一、金秋助学的对象
2017年市总工会金秋助学资助对象为同时具备以下5个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
1、在xx市范围内工作;
2、所在单位已建立工会组织;
3、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且加入了工会组织;
4、子女必须是2017年考取大学一本、二本的国家统招学生;
5、没有享受社会其他助学资助;
二、困难职工、农民工的界定
困难职工界定:符合以下3条中其中一个困难条件即可界定为困难职工。
1.低保户: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口本上家庭所在地的生活保障线(以低保证为唯一鉴定条件),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
2.低保边缘户:指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以内,但由于收入低、疾病、残疾、子女教育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家庭。章贡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康区、赣县区的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在850元以内为低保边缘户(低保标准为550元),其他15个县(市)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在795 元以内为低保边缘户(低保标准为人均530元),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在457.5元以内为低保边缘户(低保标准人均305元)。
3.意外致困户: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具体鉴定标准为:(家庭年均收入-意外致困的费用支出)÷12≤工作所在地的低保边缘标准。
困难农民工界定:除符合以上1至3条任意一个困难条件外,还需要符合户口为农业户口、在所在单位务工满一年二个条件。
三、金秋助学指标和名额分配
市总工会本级2017年金秋助学名额为200名。100名分配至县(市、区)和xx开发区。于都县、赣县、兴国县、南康区、章贡区5个人口较多的县(区)各分配6名,其余县(市、区)和xx开发区各分配5名。另外100名在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市直属基层工会、中央、省驻市产业、企业、院校工会、市直属改制企业上报人员名单中确定。
四、金秋助学金额
2017年金秋助学总金额为100万元。资助的200名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每人一次性发给助学金5000元。
五、申报审批程序
1、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由其家长到所在单位工会领取“xx市总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申报表和困难职工登记表”据实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学生1张1寸免冠彩照;
(3)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4)职工本人和家庭成员近一年的工资流水(若无法提供则需所在单位开具收入证明);
同时根据致困原因,提供佐证材料:
(1)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明,低保证必须有民政部门近一年内的审核盖章;
(2)因病致困(含本人大病、供养直系亲属大病、本人三级以上残疾、家属三级以上残疾):本人及供养直系亲属大病的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的医疗诊断书,近一年自负医药费票据的复印件;本人及家属残疾致困的家庭须提供三级以上伤残证复印件和近一年自负医药费票据的复印件。
(3)意外灾害致困(含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费用支出票据复印件;
农民工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与所在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2、单位工会对职工(农民工)填写的助学申报表及各种证明原件进行核实,提出初选名单,并将各种证明复印件附在申报表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8月10日前统一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xx市南河路6----13号)。
3、将受助对象名单提交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审定。
4、将资助名单在市总工会网站上公示。
六、几点要求
1、金秋助学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和做人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助资格,并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2、各单位工会要按照赣市工办通〔2017〕45号文件要求为受资助的困难职工建立档案,并将信息准确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做到内容真实,项目齐全。
3、列为解困脱困对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和困难劳模子女优先考虑。
4、各级工会要为2017年金秋助学资助对象办理“工会龙卡●普惠卡”,2017年助学金的发放原则上全部转账到资助对象的“工会龙卡●普惠卡”上。
5、各县(市、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自助学方案,并对助学情况进行总结,于9月2日前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七、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
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初定于8月22日左右在xx举行,请部分受助学生和家长代表参加,具体地点及参会人员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