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农业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
农业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局落地生根,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优良作风建设成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xx市纪委《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钦市纪发〔2017〕8号)精神,在全局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全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局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监察室)
2.检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牵头单位:局人事科,责任单位:局监察室)
3.检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是否重视对中央巡视组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巡察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整改落实;(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4.检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实施细则以及市纪委纠正“四风”问题系列工作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四风”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牵头单位:局监察室,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人事科)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是否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实施细则的具体措施;(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监察室)
2.是否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
市委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公务用车管
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制定具体配套制
度;(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计财科、市人事科)
3.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本地、本部门、
本单位出台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监察室)
4.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科室、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监察室)
5.是否违反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规定,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局监察室,责任单位:局计财科、局办公室、局人事科)
(三)查监督检查,看“四风”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一键通”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牵头单位:局监察室,责任单位:局信息科、局办公室)
2.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巡察整改意见、学习贯彻《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3.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信访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牵头单位:局监察室,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4.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牵头单位:局监察室,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问责是否持续有力
1.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细则的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要内容,成效如何,本科室、本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纪律审查空白点;(责任单位:局监察室)
2.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责任单位:局监察室)
3.是否及时查处对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牵头单位:局监察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4.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出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责任单位:局监察室)
5.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科室)的领导干部进行严格问责,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责任单位:局监察室)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为期4个月,局党组2017年3月下旬召开动员会部署启动,2017年7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2017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以及“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要紧紧围绕“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单位(科室)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纸质和电子版,附问题清单)经本科室、本单位负责人、局分管领导签字后于4月18日前报局“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监察室)。
(二)问题导向,重点检查。(2017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
局“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专项检查,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和隐形“四风”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推进“回头看”工作走过场、执行党内法规变形走样以及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三)整改落实,健全机制。(2017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要注重“回头看”成果的运用,牢固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和习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及时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经单位(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签字后于7月15日前报送局“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监察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加强对“回头看”工作的监督检查,紧盯任务,倒排工期,确保成效,不得避重就轻、敷衍应付,坚决防止走过场。要突出问题导向,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上,紧盯老问题,注意发现“四风”新动向、新情况。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全方位、多渠道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要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长,组织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
(三)严格执纪问责。局纪检组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回头看”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集中力量、限定时间、快查快结,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存在的突出“四风”问题,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持续震慑作用,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守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