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工作总结|财政所平安创建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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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平安创建责任书【1】
20XX年全系统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抓重点、强基础、创特色、争一流。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各项任务,创新工作举措,全面、深入、扎实、持久地推进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确保我局继续保持平安系统创建优胜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的荣誉。为此,按照市委责任状的要求,局党委与6个镇(区、街道)财政所签订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责任状,其主要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是:
一、严格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建设平安扬中、创建最安全单位活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单位要把创建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和执政为民的实事,纳入全年工作中去,与主要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10分)
二、认真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按照《财政局20XX年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顺利落实,达到三星级以上社会治安安全单位的评估标准。(65分)
1、普法教育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普遍增强,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成效明显,不发生越级上访、群访事件。(10分)
2、重视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全年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干部职工的民主法制意识有明显提高。(10分)
3、加强内部治安防范和管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到位,群防群治形成网络,全年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0分)
4、信访工作落实到位。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依法依政策及时有效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的异常信访事件。(10分)
5、进一步强化经费保障机制。多渠道、多途经筹措综治平安建设、技防镇和技防街建设等工作经费,积极支持基层政法部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群防群治工作水平。加强各项资金监督检查,实行跟踪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确保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大的作用。(10分)
6、强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摸清情况,建档立册,落实好工资报酬。(5分)
7、认真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政治工作、系列平安创建等上级部署的年度重点工作。(5分)
8、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按要求报送本单位有关社会稳定和治安防范的情况信息及工作总结。(5分)
三、积极参与镇(区)综治和平安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所在地党委、政府对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指导,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当地组织开展的综治和平安建设活动。(10分)
四、抓好综治和平安建设基础工作。按照创建要求,建立健全创建组织和创建工作的台帐资料。(10分)
五、积极完成局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5分)
对圆满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局党委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创建工作不重视,完成任务不及时,在检查考核中失分较多,未达到社会治安安全单位标准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应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对因出现重大问题,直接影响全市财政系统创建达标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在年终综合考核评优时给予一票否决。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责任期限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领导签字:责任人签字:
二○xxx年三月
财政所平安创建责任书【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次和州委七届八次、十二届县委七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保一方平安稳定的政治责任,为创建平安和谐***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25分)
1、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负责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要结合实际成立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并将名单上交到乡综治办(5分,未成立领导机构不得分,名单不上交的扣2分)。
2、各单位要定期组织研究分析本单位治安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每年研究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10分,看会议记录,差一次扣5分)。
3、各单位把综治维稳工作摆在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10分,看工作计划、总结,差一项扣5分)。
二、目标任务(75分)
1、认真开展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切实解决单位内部的各种矛盾纠纷(20分)。按照职能分工原则积极化解矛盾,凡是未经单位调解,未做书面记录直接到乡调解委员会要求调解的纠纷,出现一次扣1分(以乡调委会统计为准);单位未及时调解导致矛盾升级的出现一次扣5分。
2、认真落实本单位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开展人防、物防、技防,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10分)。本单位治安混乱,发生盗窃等多发性、可防性侵财案件的,扣35分。
3、认真做好信访工作(10分)。加强矛盾纠纷排查,有上访苗头要及时上报乡政府,出现了上访而未报告的出现一次扣1分。不协助乡政府做好思想工作,通知相应单位领导到位而拒不落实的,出现一次扣3分。
4、加强对职工、家属子女队伍的管理(10分)。如因职工、职工家属子女违纪违法引发群体性事件、民事纠纷的,一次扣2分。
5、认真组织本单位开展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平安创建工作台账(15分,无测评/复评记录扣5分,工作台账不健全扣3分)。
6、及时向乡综治办报送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材料(10分,不及时报送1次扣1分)。
三、一票否决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单位内部有矛盾纠纷不及时处理或不处理、或隐瞒不报以致发生20人以上的群体事件或越级上访的。
2、单位主要领导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被查处的。(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
3、故意隐瞒重大事项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有违法行为,在全县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考核和奖惩
1、由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委员会组织督促、检查、考评。
2、单位考核分值纳入综合考核中进行奖惩,考核结果在全乡通报。
3、对严重失职,管理不善,发生案件造成影响的,取消责任人和单位年度评先进、受奖,对当事人除按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外,并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综治办、综治成员单位会各执一份。
***乡人民政府代表签字:
中学代表签字:
烟叶站代表签字:
林业站代表签字:
供电所代表签字:
财政所代表签字:
小学代表签字:
信用社代表签字:
水土保持站代表签字:
农推中心代表签字:
兽医站代表签字:
卫生院代表签字:
派出所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