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党员干部的倡议书】致全区广大居民、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倡议书

时间:2018-10-04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广大居民、中小学生:

近期,全市气温同比偏高,有效降水偏少,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较高,加之“春节”、“元宵节”两节将至,各中小学校放假,游人出入林区、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祭祀等活动增多,森林防火面临严峻形势,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安全和群众欢度祥和节日,营造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在此区森防办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注意防火。请广大居民、中小学生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入山踏青游玩时进入林区必须做到“十不准”,即:

(1)不准上坟烧纸或燃放鞭炮;

(2)不准在春耕备耕期间烧边燎堰、烧茬、烧秸杆;

(3)不准在野外吸烟;

(4)不准入山持枪狩猎;

(5)不准在野外笼火取暖,烧烤干粮;

(6)不准在林区烧木炭;

(7)不准在野外违章采石爆破;

(8)不准在野外积柴熏肥;

(9)不准烧山垦荒;

(10)不准带火种进入林区从事各种生产活动。

同时,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他(她)玩火引发烧山烧林事故。

二、移风易俗,文明祭扫。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蜡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用植树祭奠、鲜花祭奠、网上祭奠、音乐祭奠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把追忆先人的传统习俗以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如: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征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发现火情,科学处置。如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向当地社区、街道报告或拨打区森防办值班电话,严禁单独扑火,严禁组织老、幼、病、残、孕、中小学生进行扑火。

四、管护好林区周边环境。林区公共区域注意正确的用电、用火方法,使用电器后要随手关闭电源,各种电器周围不要堆放易燃物品;及时清理居民住宅楼内外周边的各种易燃物品,如废纸、塑料制品、垃圾等;禁止在林区景点,厕所等公共场合随便焚烧垃圾、纸张及各种易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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