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级干部考察材料6篇
一:[处级干部考察材料]纪检监察工作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全面加强乡镇、农村(社区)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2012年度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纪委及书记、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
二、考评内容及计分标准
本
办法采用量化计分,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及廉洁自律和宣教工作(15分)
1、协助党委、政府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工作,有领导小组,有责任分工,有责任追究办法,聘有监督员,班子及党政一把手每年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总结。(4分)
2、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按上级每年提出的新要求及时完善内容。制定本乡镇管辖的其他干部及村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实施办法,抓好村级廉洁自律工作。组织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及时将民主生活会记录和发言材料报相关单位。(4分)
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大力宣传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乡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乡村干部培训的教学计划。开展正反典型教育,进行各种专题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自行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对本乡镇村党员干部进行集中教育全年不少于2次。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有效制度,并以身作则贯彻落实中央、省提出的纠正少数乡镇干部的“走读”现象。(3分)
4、及时准确反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和信息,全年向区纪委监察局提供信息不少于8条。信息设附加分,所提供的信息凡被区、市、省、中央纪检监察刊物录用的,按录用层次和内容情况每条加0.5分-10分;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教育资料的订发和学习宣传工作;每年撰写并向区纪委监察局报送纪检监察或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调研文章1篇以上,在各级报刊上公开发表的,酌情加1-3分。(4分,每差一条扣0.5分)
(二)查案工作(24分)
1、坚持“实事求是,从严治党,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的原则,紧贴本单位改革、稳定、发展中心,认真及时发现违纪线索。年内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件,其中经济案件至少1件,并及时向区纪委监察局报送立案和结案表,认真做好案件检查登记工作,因有特殊原因未能按规定结案的,应有书面报告报区纪委。(每差一个案件扣8分)
2、查处案件设附加分,每增加1件案件视案情难易及影响力加3-10分;同时,凡属乡镇纪委管辖对象有违纪现象有案不查,瞒案不报,违纪不究的,本项全不得分。(但案情复杂的应事先及时向上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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