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什么_教育厅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时间:2018-09-30 来源:活动总结 点击:

按照《xx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x安委办〔2017〕x号)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和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学校安全法治,落实学校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师生安全素质。

二、活动时间和对象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活动对象: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市、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负责同志通过作专题报告、视频讲话、接受采访、师生大会和邀请专家专题辅导等形式,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引导师生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学校安全底线,落实学校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

2.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各校要组织志愿者,通过制作安全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有奖竞猜、发布网络信息、体验活动等形式,向师生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工作政策法规、科普常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等常识,开展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常识宣传,为师生及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3.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地各校要迅速开展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紧紧抓住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危化品重点区域,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油气输送管道、供电线路等基础设施,以及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深入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同时,兼顾学校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治安安全等隐患排查与治理,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于整改的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明确责任、整改时限,分轻重缓急落实整改。

4.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各校要因地制宜,重点剖析游泳溺水、自杀、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防拐骗、防踩踏等校园安全典型案例,组织观看有关安全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完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5.积极参与网络宣教和开展微信“随手拍”活动。各地各校要动员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文化精品展示、“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等系列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并充分发挥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扩大宣传声势。

6.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行。各地各校要开展安全应急演练专题行。认真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等文件要求,要选择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高风险行业领域,结合本校(园)地理环境、建筑条件、安全疏散能力等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及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师生防灾避险、应急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

7.开展危旧房屋排查治理活动。各地各校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校舍房屋进行逐栋、逐间排查,发现危旧房屋要分门别类提出解决措施。确需维修的,要及时维修;需要重大改造和加固的,由学校职能部门提出方案,尽快改造加固;已鉴定为D级危房的,要立即封存、停止使用、直至拆除,一时暂不能拆除的,不得改作他用,且应在D级危房周边设置隔离带及安全警示标志,严禁人员入内;其他危旧房屋,要加强日常巡查,跟踪管理,防止升级为D级危房。

8.做好“平安校园”验收工作。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创建标准、执行时限,加快学校自查自评,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综治公安部门合理安排评审工作,确保2017年底前全省95%以上学校通过评审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地各校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掌握动态。要层层开展检查督导,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综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三)务求活动实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中央、省委关于反“四风”、转作风要求贯穿到“安全生产月”活动全过程,深入学校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事故警示教育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预案演练月,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营造宣传氛围。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加强活动宣传报道,推进安全文化进校园、进班级、进宿舍、进课堂、进实验室工作。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部)属学校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6月9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1);活动期间请联络员每周三前报送本地区、本行业和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请于6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考核评分表(附件2),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以上资料均报送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黄xx,联系电话:xx

传 真:xx,电子邮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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