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三本分数线_2017年庆“三八”表彰活动方案
2017年庆“三八”表彰活动方案
我市各级妇女组织和广大妇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务实创新,为建设和谐xx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凝聚力量,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做如下方案。
一、时间、地点
1、 时间:2017年3月6日晚上20:00-22:00;
地点:市人民会堂。
二、表彰内容
1、xx市“三八”红旗集体2个;
2、xx市“三八”红旗手10名;
3、xx市“最美家庭”10户;
4、创建“巾帼文明岗”2个。
二、评选条件
(一)xx市“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组织或内设机构,女性人数占总人数60%以上。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创新,在和谐单位建设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作出了显著成绩、具有广泛影响力。
3.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为构建富裕、和谐xx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xx市“三八”红旗手的评选条件:
1.在xx市工作、学习或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原则上应荣获县级以上(含县级)荣誉称号。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锐意进取、奋力拼搏、艰苦创业,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4.自觉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xx市“最美家庭” 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评选范围:全市所有妇女家庭。
评选条件: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家庭成员理想信念坚定,社会公德意识强,严格遵纪守法,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树立科学的婚育观念。
2、诚实敬业、勤劳致富。家庭成员积极进取,诚实守信,创业意识强,勤劳致富,掌握1-2门实用技术,家庭人均纯收入在3000元以上。
3、男女平等、共同进步。家庭成员在教育、生产劳动、家庭地位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互相尊重,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4、家庭和睦、邻里融洽。家庭成员民主平等、宽容谦让、尊老爱幼、互帮互助;邻里之间相识相知、相互帮助、团结友善。
5、教子有方、以德育人。家庭成员道德修养好、文化素质高;父母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家庭环境良好,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无子女辍学。
6、崇尚科学、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健康,文化生活丰富;勤俭持家,科学理财,理性消费,家庭生活质量较高。
7、爱护环境、绿色环保。庭院环境达到净化、美化、绿化标准。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庭院卫生干净整洁,家居布置美观大方,家庭使用卫生厕所。
(四)xx市“巾帼文明岗”创建:
创建范围:全市窗口服务单位。
创建基本条件:
1、女性占岗位成员的50%以上,争创岗位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为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2、岗位成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3、岗位成员要努力学习,钻研技术,熟练掌握业务技能,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岗位内部管理规范,有明确的创建计划,有切实可行的学习、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有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达标要求。
5、创建工作得到单位、行业领导的切实重视和支持,并纳入整体工作安排,统一布置、定期检查、档案健全、活动正常。
注:已获得过市、区、全国级的“巾帼文明岗”的单位不需再申报。
三、工作要求
1、各乡镇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按照评选条件积极向市妇联推荐审报。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逐级审核上报。
3、材料报送。于2017年2月22日前,过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上报推荐表(500字以内)1份,要求用A4纸打印,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报市妇联邮箱:xx),联系电话: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