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党务工作者主要事迹|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事迹材料:做党务工作的用心人
刘xx同志,1977年1月出生,1994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底转业至省国防科工办机关党委工作,兼任机关第三党支部宣传委员,至今一直从事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始终保持思想上与时俱进,作风上求真务实,工作上开拓创新,出色地完成了上级部门和办党组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勤于学习,自觉锤炼,做提升党务工作能力的有心人
作为一名党务工作者,刘xx同志十分注重政治理论知识的更新,她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等一系列会议文件精神,收集整理了党建理论知识剪贴和摘抄本,并主动做到在需要时学习、闲暇时学习、与同事沟通交流时学习、参加会议培训时学习,不断提高做好党务工作的能力。她撰写的《以学习促发展》、《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等文章分别刊登在《七月风》和《新安晚报》上。
在做好个人学习的同时,她还认真组织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等活动,充分利用零散时间,努力将部署安排的学习内容覆盖到每名党员,带领党员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切实增强了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做党务工作的用心人
为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刘xx同志按照月工作计划中每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建立了个人工作备忘录和工作完成日志,合理统筹安排好每日工作内容,保证事事有落实,件件不延误,圆满完成了上级布置的每项工作。2010年下半年,她被抽调到省政府政风行风办公室帮助工作期间,为了不耽误工作,在年底工作任务重、人手少的情况下,她利用午休时间回单位办公,晚上在家加班写材料,没有耽误部门一项重要工作。在一次加班后回家途中,由于雨后路滑天黑,不慎将左膝盖跌伤缝合八针,为按时完成手中的工作,治疗期间,她在医院输完液后就一瘸一拐来到办公室继续办公,没有为此请过一天假。
近年来,她协助部门领导认真抓好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工作;做好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基层党组织班子调整配备、收缴管理党费、党内统计、结对共建等基础性组织建设工作;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双拥、机关计划生育等工作。通过不断的努力,省国防科工办多个基层党组织获得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省国防科工办一直保持“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政风评议工作考核一直为“满意”单位,一直为省双拥工委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先进单位和2011年度省直机关效能考核“先进单位”。
积极主动、加强沟通,做协调联络的真心人
刘xx同志在工作中注重加强协调联络,她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联络,及时了解上级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提前谋划筹备本单位党建工作。在工作中遇到任务不明确或把握不准的方面,她都认真请示汇报上级部门,切实做到责任清晰,准确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针对机关行政部门、业务部门工作内容不同,直属单位中事业单位、国企及干休所工作性质不同的特点,在传达布置工作任务的同时,她注意与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的沟通交流方法,与他们共同探讨适合的工作方案,协调指导基层党组织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灵活变通开展党建活动,使得各年龄层次的党员、各工作岗位上的党员都能积极参加到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中去,切实有效地推动了各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
心系群众、以身作则,做党员职工的贴心人
刘xx同志对党员职工始终怀着一种深厚的感情,将服务党员职工放在第一位。她热情礼貌接待每一位前来办事的党员职工,耐心细致解答基层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上的咨询。对于当时回复不了的问题,待查询相关政策文件、请示上级部门领导后,第一时间给予基层党组织详细地解释和满意地答复。
当单位党员职工生病、受伤时,她能利用曾经所学的医学知识给予同事力所能及的帮助,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安排做好慰问工作,使患病党员职工及家属感觉到党组织的温暖。针对党员文化层次和知识水平的不断提高,思想复杂多样化的特点,她在平时与党员职工的相处中,注重关心他们的思想动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帮助党员职工解决工作、生活和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把工作做到每一位党员职工的心坎上。一次,两名职工因工作误会发生矛盾,她得知情况后,主动找到两名职工,通过拉家常的形式分别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做通她们的思想工作,最终两名职工消除误会,和好如初。
作为一名党务工作者,刘xx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中,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客观公道的处事原则、倾入党务工作满腔热情的工作态度,推动单位直属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个人优异的成绩。她先后五年被省国防科工办党组评为“机关优秀公务员”,被省人社厅分别给予嘉奖;多次被科工办党组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2012年被省直工委评为省直机关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2011-2012年度省直机关党内统计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度省直机关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