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时间:2018-09-16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市委、市政府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提出要把保康打造成绿色xx示范区和都市XX,新的战略定位对全县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新的目标要求。因此,必须从干部选拔、培养、教育、管理等方面着力,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建设绿色xx示范区、都市XX提供坚强保证。现就干部建设调研情况如下:

一、从机制上创新,拓宽选人用人大视野

党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一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要牢固树立能人引领的导向,注重选拔能带领科学发展、促进跨越赶超的干部;树立创新创业的导向,注重选拔思想解放、勇于担当的干部;树立实干兴业的导向,注重选拔想干事、能干事、干得成事的干部,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泄气、不让素质高的人心寒,努力把全县干部的发展积极性凝聚到建设绿色xx示范区、都市xx上来,让人才铺就保康跨越发展之路。二要完善适应社会需要的培养使用机制。要始终把干部培养视线对准绿色xx示范区和都市xx建设主线,立足产业建设、城市管理、旅游开发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注重选拔和培养智囊式的顶级人才、系统化的专业人才、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层级化的后续人才、开放型的发展人才,努力形成干部培养使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促。三要规范民主开放的选拔任用机制。规范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程差额等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办法,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比如,对绿色xx示范区和都市xx建设急需的规划型、管理型人才,县委要专门腾出一批副科级以上岗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打破地域限制、身份壁垒等干部成长的隐形台阶,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从培育上着力,实现能力素质大提升

今年4月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全县违法建设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对3115名干部职工和市民群众进行问卷调查,深入南宾、西沱、下路、三河和县综合执法大队等治违工作一线,向人大代表、场镇居民、违建户和基层干部职工了解情况,召集县治理违法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座谈,多层次、多角度调研我县治违工作情况,并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进行了审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违法建设治理基本情况

自20xx年12月16日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启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强有力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治违工作氛围浓厚,打击力度前所未有,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

(一)果断决策,顺民心合民意

我县违法建设历时长、体量大、成因复杂,呈现出由规划区内向规划区外、由县城向重点集镇扩散、蔓延之势,违建大户不断涌现。2008年以前县城9平方公里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户为759户,违法建筑面积约27万m2。2008年1月至2011年底,南宾镇县城规划区内新增违建户162户、新增违建面积7.1万m2,县城规划区外新增违建户576户、新增违建面积45万m2,累计新增违建户738户,新增违建面积52万余m2,其中双庆村有250个违建户,属于规划区内的违建面积达6万余m2;城东社区有200个违建户,违建面积2.7万m2。本次清理,西沱镇新增违建户72户,新增违建面积15万m2;三河镇新增违建户106户,新增违建面积11.5万m2,其中最大户的违建面积达6000 m2;下路镇新增违建户95户,新增违建面积13.5万m2,其中最大户的违建面积达2万余m2。

为遏制违法建设蔓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石柱的长远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新一届县委、政府以极大的政治勇气和为石柱人民高度负责的历史责任感,作出了治理违法建设这一重大决策,把其作为一件难在当前、利在长远和迫在眉睫、不容耽搁的大事和急事来抓。调研组对全县3115名干群进行问卷调查,其中支持治违决策的3005人,占96.5%;无所谓的82人,占2.6%,反对的28人,仅占0.9%,治违决策顺民心、合民意,得到了全县人民最广泛的支持和认同。

(二)强力组织,治违氛围浓厚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人大副主任、政府副县长和政协副主席为副组长,规划、国土、建委等县级相关部门和水、电、气相关行业为成员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了素质过硬、战斗力强、能打硬仗的综合执法大队。三是制定并落实了违法建设治理网格责任制、连带责任追究制。四是县政府建立了每10天研究一次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五是强力宣传,营造良好治违氛围。问卷调查显示,全县广大干群对治违工作的知晓率达到97.9%,基本做到家喻户晓;理解并支持治违工作的达到96.5%,违法建设已成过街老鼠。

(三)打拆结合,违法建设全面止停

一是县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对全县违法建设进行24小时巡查管控,对顶风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将违法建设控制在萌芽状态。截至5月底,执法大队先后组织3000余人次,查处违建工地216个,强制停工113起,依法拆除违建户116户,面积2.9万余m2;拆除塔吊80台,暂扣电动工具140余件。二是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严重违反城乡规划、顶风作案的3个违建户塔吊和8个违建户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强拆,拆除违建面积5980 m2,拆除钢管支架25吨。三是公、检、法、纪检监察、税务等部门通力合作,依法从严从快打击违法建设中的犯罪行为,严肃处理参与违法建设的国家公职人员。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共立涉违刑案26起,涉案37人;立行政案9起,治安拘留9人,独立侦办违建涉税案件追缴税款193万元,协助税务部门追缴税款309万元;县检察院对违法建设质量安全事故提起公诉6人;县法院对来诉涉及违法建筑重大安全责任事故2案3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决定不适用缓刑;县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违案件7件,处理7人。通过依法强拆、严厉打击、严肃查处,增强了群众知法守法意识,对违建户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全县违法建设实现全面止停。

(四)细致清理,分类处置有序推进

按照县委政府统一部署,县综合执法大队及各乡镇历时数月,对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底形成的违法建设,全面摸底排查,深入核对查实并建档立案,为分类处置提供了详实可靠的依据。经仔细统计,全县共有违法建设1897处(包括农村自建超层等),建筑面积达118万余 m2。在此基础上,县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调研,反复斟酌,结合我县实际依法出台了《违法建设处理暂行办法》。在全县3115名接受调查的市民中,完全赞成该办法的2782人,占89.3%,持保留意见的333人,占10.1%,大多数干群认同处理办法。其后,整个分类处置工作围绕打、拆、罚、包、断、停6个字有序推进。打就是坚决打击一批违建数量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老百姓反映强烈不打不足以平民愤的重点违法建设。拆就是瞄准重点领域,拆除重点对象,打击违法建设典型。罚就是对经过整改可以消除安全隐患,且不影响规划实施的违法建设,由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处以罚款和责令其补交规费。截至5月底,全县共清算违建户325户,征收罚款8000余万元。包就是采用大包干和小包干方式,落实四大家领导责任,分片区、分社区对违法建设进行处置和管控。断就是对2012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各类违法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不讲任何条件,不留任何情面,只要发现一起,坚决拆除一起。停就是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力争在5月份左右完成整个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工作。

总之,治违工作开展以来,由于领导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充分,部门协作有力,处置办法切合实际,分类处置有序推进,违法建设止停目标全面实现,治违工作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问卷调查的3115名干群中,对目前的治违效果表示满意的2080人,占66.8%,基本满意的811人,占26%,不满意的224人,占7.2%,满意和基本满意占92%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由于违法建设形成的长期性、原因的复杂性、利益关系的多样性,随着分类处置工作的不断推进,一些问题和矛盾也逐渐暴露出来,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行政处罚乏力,分类处置深入推进难度大。从目前的情况看,交纳罚款有三积极三不积极:农民自建房和在建工程接受处罚积极,开发商建房和已完工建筑缴款不积极;补缴税款积极,缴纳罚款不积极;咨询政策、算账积极,实际缴款不积极。究其原因:一是观望情绪浓厚,期待后期政策松动,幻想少缴或不缴,玩拖字游戏。二是部分违建户缴款数目巨大,短期内无法全额现款缴齐,抱着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的心态。如西沱镇违建户中应缴纳罚款500万元1000万元的就有5户,下路镇缴纳罚款最多的1户达1400多万元(打6折后)。三是部分以开发为目的的违建户认为缴纳罚款后收益不抵成本,不愿缴纳。四是部分已卖出并有人入住的违法建设业主认为政府不会强拆或没收房产,也不会切断水、电、气,不接受处罚政府无可奈何。政府对此除采取首月、次月内缴款打折和逾期全额缴款并不予补办审批、许可手续的区别政策外,目前尚缺乏更为有力的手段,分类处置进入僵持阶段。

(二)县城规划区内外违法建设处置不同步,部分违建户产生政策误读。目前的分类处置办法主要针对县城规划区外和其他建制镇,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建设尚未出台相应处理办法,不少规划区外的违建户误认为只罚穿草鞋的,抱着等一等、看一看的心态,不愿主动接受处罚。

(三)社会矛盾隐患突出,维稳压力增大。由于违法建设的治理触及违建户的切身利益,目前虽未出现大规模的上访、集访,但一些地方已经出现矛盾激化的苗头。一是筹资借款修房的违建户,特别是借高利贷的违建户,以房发财的美梦破灭,民间借贷纠纷势必增加,从而引发社会不安定。二是部分群众购买在建违法建设,违法建设停工造成财物两空,与开发商产生矛盾。三是因政府原因形成的违法建设,建房户不愿缴纳罚款。一方面,部分乡镇在没有获得规划批复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拓展场镇规模,发动群众建房;另一方面,部分建制镇在收取群众配套费等费用后允许群众在没有完善手续的情况下建房。在这次违法建设整治中,这批建房户被认定为违法建设,他们怨气很大,可能起诉镇政府或集体上访。

(四)部分乡镇治违经费不足,工作运转困难。由于治违工作牵扯的人力多,耗费的财力物力大、时间长,部分乡镇反映治违工作启动以来,县政府未拨治违专项工作经费,导致运转困难。如三河镇反映早已举债度日,希望县上能及时按比例返还应返还的罚没收入,以解燃眉之急。

四、工作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抵制违法建设。继续加强对违法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治违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违法建设,不参与、不购买,从源头上切断违法建设滋生蔓延的土壤。

(二)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震慑违法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体量大、严重影响安全和规划,已列入强拆对象的违法建设,依法坚决拆除,绝不手软;对隐藏在违法建设背后的国家公职人员,要深挖严惩,决不姑息迁就;对以开发牟利为目的的违法建设要严惩重罚,让其无利可图;对违法建设的处理结果应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彰显公平公正,完善分类处置办法。尽快完善已出售并入住违法建设、拒不或无力缴纳罚款和规费违法建设的处置办法和执行方式,依法采取罚款、没收、强拆、分期付款等多种形式,加大执行力度,多管齐下,灵活处理,打破僵持局面,推动分类处置深入开展。及时启动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建设处置工作,处罚标准应体现规划区内外、规划区内不同区域房价差别,努力确保公平公正,避免因政策原因出现新的不稳定因素。

(四)坚持疏堵结合,启动合法审批工作。加快县城和乡镇调规步伐,合理编制城乡结合部居民点建设规划,及早批复乡镇规划,启动合法审批工作,满足正当的建房需求。对已接受处罚的在建违法建设,应尽快完善手续,批准其依法续建。加大商品房开发力度,加快安置房等保障房建设,保证市民住房需求。

(五)加大维稳力度,切实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排查治违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妥善解决因处理违法建设引发的各类上访事件。

(六)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新增违法建设。要将联合执法常态化,防止执法部门各自为阵。坚持网格化管理,坚持全天候巡查,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建立举报、奖励和保密制度,强化村组和居委干部的责任,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并纳入年终考核。

(七)落实工作经费,协调推进治违工作。及早按比例返还乡镇罚没款,为有关乡镇开展治违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五、从管理上突破,营造干事创业大氛围

推进绿色XX示范区、绿色XX建设,不仅需要畅通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让优秀人才进得来、留得住;更要搭建人才释光的平台,让广大干部干得好、出成绩。

一要坚持绩效考评,促使干部干事创业。加大对干部经常性考察力度,改变不换届不考察、不调整不考察的做法,加强日常考察,实行反向考察,注重了解干部关键时刻和日常表现。要建立完善干部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科学设置考核评价内容,合理赋予考核评价权重。要整合各种考核资源,将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各行业及各系统的业务考核结果与干部个人业绩考核挂起钩来,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实绩,激励广大干部在发展上比快慢、在服务上比优劣、在能力上比高低、在贡献上比大小。二要强化日常监管,助推干部科学发展。坚持从严监管干部,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和空间,坚持八小时之内看政绩,八小时之外查足迹,实行干部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做到思想监督不留盲区,严格管理不挂空挡。要突出干部履职效能建设,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干部的问责力度,把治庸问责工作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挂钩,旗帜鲜明地支持鼓励那些干事热情高、工作敢突破、发展有贡献的干部。三要实行优胜劣汰,激励干部创先争优。继续完善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调整制度,不断拓展调整范围,着力疏通干部下的渠道。探索建立干部积分管理制度,从履职尽责、遵纪守法、社会形象、实绩考核四个方面对干部进行积分,对业绩突出的干部实行破格提拔、越级使用,对不适应现职、不适合岗位的干部对号入座、末位淘汰,引爆干部推动跨越发展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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