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范文3篇
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是非常有必要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范文,欢迎阅读!
第一篇: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
为了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民工工资,本公司郑重承诺在建各种项目合同工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合同要求支付民工工资,保障民工工资,现承诺如下:
1、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民工工资的有关规定。
2、 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及时如数发给民工。 3、 我公司劳务班组雇佣民工的将要求各班组按照规定签订用工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
4、 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5、 我公司对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与之形成劳务关系的民工的用工管理。
6、 我公司在民工进场后10内建立进场民工花名册,其中包含进场民工个人详细信息、进场时间、从事工种、所在班组等资料,随册附进场民工身份证,劳动合同、技术专业证书等相关材料,随时掌握进场民工的数量。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管。
7、 我公司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接受建设单位监督管理,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就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约定,我公司按建设单位提供的规范文本签订保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承诺书。我公司若有违反合同约定中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条款及承诺书中条款的行为,全部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建设单位负责。
8、 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公安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和决定。
9、 我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承包方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各项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按承包方要求送交各项资料。
承诺单位: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
为更好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实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特作如下郑重承诺并保证履行:
1.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劳动保障和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服从劳动保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招用工,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工资卡制度。按照《昆明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在指定银行开立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并存入相应的工资支付保障金,或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保函》。
2.本企业确保向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本企业及所承包工程若出现拖欠劳动者工资情况,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实并责令整改,期满后仍未支付的,同意劳动保障部门书面通知银行直接从本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中划拨,用于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
3.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中保障金被划拨用于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后,本企业保证在10日内向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追加等额保障金。
4.以企业为单位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的施工企业在市区范围内的最后一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6个月后,以单个项目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6个月后,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手续时若有涉及本企业的欠薪案件尚在处理未终结的,同意暂缓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手续。
5.同意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按银行有关规定管理并结算利息。保函在担保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并办妥下一担保期手续。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设立期间,司法机关有权对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进行查询、冻结、扣划。
如违反上述承诺,同意按照《昆明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试行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五份,企业、招标人、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开立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或出具保函的银行各一份,盖章后生效。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企业地址: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________
签字:____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篇: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
_________(建设单位):
我公司就____________工程中涉及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做如下承诺:
1、我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公司及所属工程农民工的用工和工资管理,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负责将工资发放到民工本人,严格履行分包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
2、一旦出现本公司及所属工程项目经理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因分包工程款未支付到位而引发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且未能及时处理和支付的,建设单位可直接将本工程的后期应付工程款先行支取,用于垫付所欠农民工工资,结算时按所动用数额的1.05倍予以扣除。我公司承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先行支取后期应付工程款引起的一切责任。
3、本公司自接到先行支取后期应付工程款通知后,在5天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默认。
承诺人:________(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人委托人)
承诺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