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工作人员事迹材料】基层司法工作人员事迹材料
基层司法工作人员事迹材料
"齐鲁最美青年"之爱岗敬业好青年候选人曹宁事迹材料
曹宁,男,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现任平阴县人民法院团总支书记、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该同志自2010年7月在法院工作以来,先后从事信息化建设工作、刑事审判工作、共青团工作。他爱岗敬业、勤勤恳恳、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不论从事任何工作都能兢兢业业、全身心地投入。其从事信息化工作期间,圆满完成机房改建、内网升级、互联网官方网站、网络OA办公等一系列软硬件建设工作。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期间,参与审理刑事案件三百余件,其撰写的案例分析被中院评为优秀案例、入选平阴县人民法院十佳案例、撰写的五十余篇调研宣传文章在《检察日报》、《法治经济观察》、《齐鲁晚报》等刊物发表、参与审理的案件曾被CCTV社会与法栏目、齐鲁电视台、山东生活频道等多家单位宣传报导。2013年任平阴县人民法院团总支书记以来,带领青年干警热爱本职、乐于奉献、创新发展、与时俱进,建立了一支"忠于法律、热爱法院、甘为法官"的高素质青年法官队伍,以青年法官为主体的少年家事法庭荣获"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孔村法庭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工作人员,他热爱本职,忘我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公正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以共产党员的标准和法官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要求自己,参与办理案件时积极追求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近年来,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日益增多,涉案人数不断增加,涉案标的愈来愈大。此类案件如果追赃等问题处理不好,极易激化被害人的情绪,造成群体信访,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其积极钻研业务,创新性的提出了一系列处理方式。1.监管前移,有效预防涉众型经济犯罪行为的发生,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在前期进行民间融资时进行遏制。2.创新追赃方法,切实减小被害人损失,例如将被告人的注册商标、专利权等相关知识产权作为追赃的目标之一;通过制作调解书、和解书的形式处置犯罪分子合法财产;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被告人法院在量刑时可予从轻,以充分调动被告人退赃的积极性。3.完善被告企业破产制度,积极引导存款人或者被告单位启动破产程序。4.正确看待信访,防止谈"信"色变,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妥善化解信访压力。在工作之余他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升自身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响应司法改革要求,始终以成为一名称职法官为目标。2010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后,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5年考入烟台大学攻读法律硕士。
作为一名年轻的基层共青团干部,他遵循"抓团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要求,立足法院工作大局,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卓有成效地推进团组织建设,团结广大团员立足本职岗位,服务法院中心工作,发挥团青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和号召力。以青少年维权、青年文明号建设为中心积极开展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特色工作、开展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教育矫治工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原则、积极推行《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关爱留守儿童、孤困老人活动等。树立青年典型,先后推送两名干警成为"平阴县十大杰出青年".在他和全院青年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县法院的共青团工作获得上级团组织的一致认可,2015年荣获"山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连续四年保持"平阴县五四红旗团总支"称号。
无论是作为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还是共青团干部,曹宁都是称职的。虽然没有显赫的职位,也没有耀眼的名望;没有惊天动地的创举,也没有催人泪下的事迹。但其勤奋、朴实、兢兢业业,不追名逐利,在平凡普通中激扬着自己的青春,在默默无闻中见证着共和国法治的风雨,在无私奉献中昭示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真谛!在司法改革的长路上,忠诚地把自己定位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保障者,以执法为民为己任,以优良作风为标尺,演绎热血澎湃的激情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