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行政复议程序]公安局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时间:2018-09-12 来源:行政公文 点击:

公安局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万调芽、张开盛,住浙江省余姚市低塘街道洋山村南区72号。电话:15306749807。

被申请人:余姚市公安局,法定代表人:赖根法,局长。

复议请求:一、责成被申请人对立案侦查杀人、绑架等疑犯,给予、出具明确的意见。

二、直接追究,或者建议被申请人追究长期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人。

二、6月6日,还安排了金国耀副所长接待申请人。主要是杀人真凶:张振祥等的问题,又不断地向赖根法局长投诉的情况。

此致

申诉人:万调芽、张开盛

2012年9月30日 《公安局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出自:
链接地址:http://fanwen.chazid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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