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审批工作情况_县行政审批工作调查报告
对我县行政审批的思考与探索 改善投资环境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不能有丝毫松懈。软环境建设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软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4月2-10日,就我县经济发展软环境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调研中发现: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先后两次对行
政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在方便企业、居民办事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市民群众的水平明显提高。但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为此,我们进行深入思考,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探索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些举措,供领导参考。
一、基本情况
审批中心为各窗口统一制作了审批流程图,印发了审批事项告知单和服务指南,实施了服务承诺八项制度,推进了政务公开,方便了办事群众。六是加强对入驻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监督。按市领导要求,借鉴南方经验,已将各部门入驻审批中心情况纳入全县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并占一定的分值;在发展党员、评先、评优、评模、选拔后备干部、提拔干部等方面,应将审批中心单列并在中心进行考核,使表现突出的窗口工作人员能得到奖励、提拔和重用。七是贯彻落实好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会议之后,审批中心按照上级会议要求,迅速开展工作。中心领导多次深入有关入驻部门,与部门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协商,就审批项目进驻、人员落实、电脑配置等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在审批中心的积极运作下,有些单位近期将审批项目纳入审批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八是发挥审批中心平台作用,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经过我们确定专人、多方寻找门路、积极运作,已初步与长春一家客商达成投资协议,并在乌鸦泡镇建一木材加工企业,投资金额200万元。九是认真总结并在全市会议上介绍了我县审批中心建设经验。我县是哈市各县(市)中首家正式揭牌对外办公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政府有关领导认为**县委、县政府对审批中心建设高度重视,起步早、进度快,工作推进力度大、效果明显。在今年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会议上,市领导在讲话中对我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我县《依法行政 便民利商 开启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的工作经验在会上作了交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整体情况而言,虽然运行较为平稳,但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与我县经济发展相比,与投资者、居民的期望相比,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致使改革缺乏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多数企业和民众对行政收费项目之多、手续繁杂问题意见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单位认识不够到位,缺乏改革热情。少数单位负责人大局意识、组织纪律意识淡薄,过多地强调困难性、习惯性,对县委、县政府有关审批项目进驻和办理政策、规定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
2、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职能不强。行政服务中心与各窗口单位只是一种协调服务的关系,虽然县委、县政府赋予了一定的管理权力,但实际上很难运用到位。
3、前店后坊现象仍然存在。有些单位没有在中心设立窗口进行集中办公、公开办事。少数单位为保住自身的审批权力,对一些重要的审批事项仍未做到应进尽进,存在小权进、大权不进,将重要的服务项目、关键的办事环节,仍放在本单位办理,把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作为收发室,两头受理、收费标准不一的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弱化了中心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如地税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窗口,而国税却没有。地税进中心,但税务登记却没有进。
4、项目设置不合理,综合功能发
挥不明显。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之初,被片面地理解为集中收费,在项目设置上过多地考虑收费项目,行政审批职能相对弱化;极个别窗口单位内部管理松懈,机制不顺,前方和后台缺乏衔接;导致一站式服务功能不能充分发挥,在项目衔接上,出现断链现象,集中、高效、协同的服务链条和网络还没有完全成型,未能充分发挥出集中、整合的综合服务功能。
5、普遍缺乏改革的主动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置与取消,其权力在于省以上行政机关。而县及县以下只是具体的执行者,根本无权规定或调整上级机关设定的审批程序,更谈不上取消审批事项或进行其他处理。基于这种状况,改革其实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行为,如果上级机关不给予必要的授权,县及县以下的行政审批单位只能被动地进行改革。少数单位对一些并不需要由其审批的项目,其上级主管部门却要求有其审批意见。对同一审批事项涉及前置审批的,特别是民爆器材、矿山、化学危险品的经营审批,国家有明确的审批条件和期限规定,一昧地强调简化程序和压缩时限有一定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