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换届选举程序_在全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18-09-05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过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同志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全省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全省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县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我都同意。下面,我根据县委研究的意见,再强调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充分认识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我县是一个平原农业县,总人口73万,其中农村人口占到85%,所以农村、农业、农民问题始终事关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省、市委、政府的安排,全县第四届村民委员会三年的任期已经届满,264个村委会要在今年5月底前统一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特别是随着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民主意识、法制观念和政策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此十分关注,再加上头绪多、时间紧、任务重,对我们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各级党组织一定要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搞好这次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

第一,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新时期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村民委员会是村党支部直接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组织,担负着组织广大群众发展经济、增加收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同时也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具体贯彻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其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其中关键一条,就是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入,特别是体制转型的撞击,人们的思想意识、文化观念、价值取向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再加上过去行政命令等一些不恰当的作法,使村级组织许多长期积淀的矛盾不断凸现,譬如村级债务如何化解、公益事业怎样来办、村级干部队伍积极性如何调动等等。就我市而言,据不完全统计,264个行政村,真正村集体有稳定收入、有发展潜力的村将近10%左右,大部分村集体是“空壳”村,相当一部分村负债累累,村里各项事业难以为继,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广大群众中的威信。所以我们一定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大局出发,认真组织好这次村委换届选举工作,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有本领,作风比较硬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村级领导层,巩固和提高农村基层政权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第二,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具体体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党管理国家和事务的根本途径。村委会换届选举,就是充分尊重广大村民的民主权力,还权于民,由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组成人员,所以换届选举的过程,也是组织广大群众学习党的有关法律政策,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虽然从1988年至今,已经进行了四届村委换届选举,选举的民主程度和社会效果一次比一次好,但客观上讲,由于部分村民文化素质偏低,民主观念不太强,仍然存在村民代表推选不符合程序,甚至有“拉选票”、“口头许愿”等问题。所以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组织广大群众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把尊重村民民主权力,充分发扬民主,贯彻到换届选举的全过程,通过这次换届选举,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和政策水平,加快农村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步伐。

第三,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是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目前,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基层矛盾较多,干群关系紧张。分析原因,一方面是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甚至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引起群众不满;另一方面是发扬民主不够,群众对集体的事想关心但无人问津。选举制度的确立,规范了村委会的用人机制,使干部的行为受到约束和监督,促进了干部的作风转变和廉政建设,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干部群众观念不强、为政不廉等诸多问题,消除群众的不满心理,增强对干部的信任感,使干群关系得到改善,使广大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得到增强,容易形成政通人和的宽松气氛,从而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当家作主的责任感,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总之,我们要站在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增强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村委会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真正做到执政为民。

二、发扬民主,严格程序,认真做好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证。各地必须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组织村民按法定程序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真正选出一个村民满意的村委会班子。

在具体工作中,要特别注意坚持以下几点: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既是换届选举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也是过去历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成功的一条基本经验。加强党对村委会换届工作的领导,要体现在制定换届工作指导思想、工作方案、宣传动员、组织选民参选、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民主、有序进行。尤其是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必须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选举前要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充分宣传党委意图,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选举中要把握正确的方向,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村民正确行使权利,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选举后主动支持、保障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换届选举中不允许有任何超越法律的特殊人和特殊事。那种强调党的领导就包办代替,甚至凭个人意愿而横加干预的倾向是错误的;强调依法办事就撒手不管,当旁观者的想法也是不对的。全体党员特别是基层党组织的负责同志,要做执法守法的模范,要善于把党组织的意图转化为广大群众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始终掌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主动权。

(二)必须充分发扬民主,相信和依靠群众。“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我们搞村民自治,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就是让农民群众通过这一有效形式,不断提高民主参与能力、民主参与意识,直到能够正确行使当家作主人的权力。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我们应牢固树立一个信念,就是要相信、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选择。只有这样,选出来的村委会班子才能有群众基础,重大问题的决策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的同时,也要针对部分选民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民主选举要求的状况,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选民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使他们全面正确地理解和执行法律,顾大局、识大体,摒弃家族、宗派观念,摒弃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断章取义、实用主义的态度和看重眼前利益,爱占小便宜,怕人打击报复等弱点,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信访、民政、司法等部门一定要尊重农民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要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对群众的来信来访,不得推诿扯皮、敷衍了一事,更不能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人为激化矛盾。要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和复信回访制度以及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处理群众来访不及时或敷衍塞责、压制打击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报批评;造一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是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从选民登记、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选举大会的召开到村民代表的推选等,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不允许抛开法律、法规的规定另搞一套。要做到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不能怕麻烦,图省事,更不能走过场,不能出现超越法律、法规而凭个人意愿行事的违法违规现象。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一是要坚持村民直接选举原则。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班子是广大选民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普遍、平等的前提下,直接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村委会组织法立法的基本原则。选举工作中,一定要认真听取和尊重大多数村民的意见,由选民直接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选民直接选举村委会成员,让村民真正成为选举工作的主体。在选举工作中,决不允许出现领导包办、干预或强迫村民违背自己意愿的违法行为。二是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选举都是实行差额选举。有差额,就必然有竞争。为了保证竞选人、选民正常行使民主权利,换届选举的全过程必须坚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为此,选举中要做到:选举工作方案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公开、选民名单公开、提名候选人公开、正式候选人公开、选举日期公开、选举地点和投票时间公开、计票公开、选举结果公开,无条件地接受村民的监督。对于选举中出现的群众认为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的情况,有关部门要认真查证,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及时纠正。三是要坚持无记名投票和秘密写票的原则。选举中,选民实行无记名投票、秘密写票是村委会选举的基本原则之一,目的是让选民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毫无顾虑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放心大胆地选择自己满意的被选人。各地在组织村委会选举过程中,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给选民提供足够的秘密写票空间,确保选民充分行使权力。

三、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提高村委会的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

提高村民委员会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是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需要,也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因此,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要把握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真正把群众信得过、有能力的人选进村委会,通过建章立制,提高村委会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发家致富的能力和水平。

工作中,要突出做好以下三点:

(一)要把“双高双强”型人才选进村委班子。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农村基层干部是发展农村生产力、推动农村各项工作的骨干力量和带头人,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者、落实者。农村税费改革后,特别今年农业税全部取消后,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农村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过去农村干部工作重点是完成上级安排的统筹、提留、农业税等,现在的工作重点是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做到服务到位、示范到位、教育到位。近年来,省委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际,对农村干部队伍建设非常重视,提出了“双强工程”,就是选拔、培养“双强”型农村干部队伍,采取多种形式把那些具备自富能力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村级领导层。我县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党员活动日、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党员电化教育等形式和载体,培养了一大批政策水平高、群众威信高,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的“双高双强”型人才,壮大了村级组织后备干部队伍。在这次换届选举中,县、乡、村党组织要抓住机遇,加大对“双高双强”人才的宣传力度,通过法定程序,做好教育引导,使选民自觉地选举“双高双强”型人才,力争使新当选的村委会中“双高双强”型成员比重达到80%以上。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成员,提高村委会的整体素质,为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大“两委”主职一肩挑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工作力度。目前,农村在处理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关系中,容易出现两种错误倾向。其一,认为加强党的领导,发挥村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就是村里的事情都要由党支部甚至支部书记一个人说了算;其二,认为加强村民自治,村委会成员是依法选举产生的,就可以摆脱党支部的领导,村委会和村委会主任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这就造成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出现“两张皮”现象。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当然也是村民自治的领导核心,这是勿庸置疑的。为了避免“两张皮”现象的出现,中央、省委提出了村支书与村委主任一肩挑、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意见,这是农村实际工作的需要。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农村集体收入锐减,我县绝大多数村需要上级财政给予补贴,客观上要求减少村干部职数。所以,在这次换届选举中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提倡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法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要结合村情和干部队伍状况,一种是目前是“两委”主职一肩挑村,且符合选举条件的,仍要提倡继续实行“一肩挑”。另一种是村支书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村主任工作比较弱的村,要引导村级组织和群众,提倡实行一肩挑,第三种是缺村支书,但村主任综合素质好,工作能力棒的村,提倡实行一肩挑。提倡党员、村“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村民理财小组成员。无论是一肩挑或是交叉任职,都要综合考虑,统筹安排,要以这次村委换届为契机,先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获得群众承认以后,到明年支部换届时,再推荐为党支部人选;如果选不上村民委员会主任,就不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提倡村民委员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党支部成员。总之,要通过这次换届选举,适应形势需要,减少村“两委”干部职数,严格控制村“两委”干部总数,坚决做到3000人以下的村3-5人,3000人以上的村5-7人,不允许超编,真正形成精干、高效的村干部队伍,增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三)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组织和有关规章制度。村委会依法成立后,各乡镇要根据实际需要,指导各村依法建立健全村委会下属工作委员会,及时进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推选。要按照中办发[2004]1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内容,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搞好村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明确村级民主决策形式,规范村级民主决策的程序,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村级的民主决策,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用制度规范村干部和村民行为,保证农民群众的参与权;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村干部的激励约束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纪检、组织、民政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使广大农村尽快走上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村务的良性发展轨道。

四、加强领导,统筹兼顾,促进农村工作全面发展

全县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执法活动和广泛的民主实践,是我县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各乡镇党委、政府要从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紧抓好。要把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上半年农村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落实领导责任制。要把村委换届工作纳入基层组织“三级联创”考评之中,对换届不重视、支乎应付,或是出现重大问题的乡镇年底不得评为“五个好”乡镇党委或“五个好”村党支部。工作中要坚持“积极稳妥、整体推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先易后难、分类指导、务求必成”的指导思想。各乡镇党委要成立由书记为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机构,切实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要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充分发挥在村民自治中的关键作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依法办事,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乡镇党委组织部门对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担负重要的责任,必须尽职尽责,会同民政部门做好换届选举的组织工作。要发挥群众监督、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严格监管。要做好选举前的宣传教育、骨干培训、村级财务清理审计等准备工作。乡镇党委对所辖的村要做好排查摸底工作。

乡镇党委要重视那些村情复杂、管理薄 弱的“难点村”、“重点村”的换届选举,派出得力干部包村入户,帮助化解矛盾,制定有针对性的选举工作方案,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县委向各乡镇派出14个工作指导组,会同乡镇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乡镇按时完成换届任务;分类指导换届选举各阶段工作;监督乡镇村委会依法换届;及时上报乡镇村委会换届进度。乡镇党委要对所辖各村派出指导组,对换届选举的全过程进行指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成功,决不允许放任自流。要制定和完善乡镇政府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的具体规则。 乡镇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要切实保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办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要认真研究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出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如选民资格、候选人资格、罢免程序等,不断完善有关法规制度。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制止和纠正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做法。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上下一致,共同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搞好。 同志们,我县是个平原农业县,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县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加强领导、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真正选出团结,选出合力,选出干劲,选出致富奔小康的决心和信心,营造一个经济发展、农民增收、乡村进步、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做到各级党委和政府满意、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广大党员干部满意、村党支部和新当选的村干部满意,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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