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标准]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工作汇报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围绕幸福美丽新村实施方案,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区旅游外侨局《2015年幸福美丽新村乡村旅游发展实施方案》,加大乡村旅游开发力度,大力发展星级农家乐,积极组织旅游节庆活动,加大旅游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坚持产村相融,围绕新村培育成规模、上档次、有市场的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推进一村一品,促进新村与产业互动。
(二)积极创建星级农家乐,打造精品特色业态经营点。共对15家农家乐进行了贴息贷款,银行贷款金额达500万元。按照《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加大农家乐、乡村酒店星级创评力度。打造上规模、上档次的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指导21家农家乐申报创建省星级农家乐。指导申报创建省乡村旅游特色乡镇。
二、建设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一)认真做好项目编制、包装、申报,并积极争取中、省、市各类扶持资金支持。今年在“2015国际文化旅游节”旅游项目推介会上,新签约资金达20亿。截止月底旅游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达8亿元。
(二)整合部门各类项目资金向幸福美丽新村倾斜,投入幸福美丽新村项目资金量的比重占部门争取的各类项目资金量60%以上。加快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积极开发旅游活动项目,发掘农业的休闲旅游综合功能,提升农业综合经济效益。通过用举办节庆等方式,烘托乡村旅游资源,提高知名度,带动乡村旅游快速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组织保障措施情况
(一)组织、人员、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制发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相关文件,工作制度健全,部门通力合作,责任明确。
(二)按时完成区新推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各类工作任务,及时上报有关工作推进的统计数据、规划方案、总结材料等。
(三)举办区乡村旅游与精准扶贫实用人才培训班。区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乡村旅游企业、农家乐业主共计140余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使我区乡村旅游经营业主及服务人员提高旅游素养、管理能力、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开发特色浓郁高品位的乡村旅游产品。
(四)全区乡村旅游和星级农家乐接待服务情况良好,无涉旅安全事故和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发生。
(五)乡村旅游品牌创建亮点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