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目标责任书范本]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一)
为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安全,特制定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教师每日晨会必须督促学生执行“安全十不准”。
2、教师工作中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给学生布置过量的惩罚性的作业。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责任全部由该教师承担。
3、教师要教育学生在活动区内(特别是二楼的栏杆周围)不追逐打闹、奔跑、游戏,不随意攀登校内建筑物及大型器械。如果工作失误教育不当造成学生伤害的,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4、教师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5、教师要教育学生不到池塘、公路、堤坝、建筑工地、高压线等危险的地方玩耍。
6、班主任要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若在校内,课上、课间出现安全问题,视其情节追究班主任责任。
7、任课教师要在本节课内适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负责学生安全,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
8、学生参加本校各种训练队、兴趣小组活动,其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因工作失误造成学生伤害的,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9、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及公益劳动时,其安全由班主任负责。学生参加校外活动由校长批准,领队教师负责其安全。
10、学生在校期间,倘若因故有学生亲属来接学生,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特殊情况下必须让学生离开的,任课教师必须严格询问(包括用电话等形式问学生家长),待落实清楚无误后才能让学生跟其亲属离开学校。
11、中午或晚上放学后,学生必须排队放学,并安排各小组长负责安
全;如果教师留有学生,教师必须等到学生全部离开学校才可回家。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该教师负责。
12、课堂中途,教师不得随意离开教室,否则,学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教师负责。
14、条款上未尽事宜,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二、其它方面的安全
1、放假前各班要利用班会、队日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教育经常讲,安全问题天天提,不断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并有记载。
2、班主任结合自己的工作,重点进行防火、防电、防盗、防雷击、防溺水和交通安全的常识教育。
3、加强饮食卫生安全工作,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不喝生水,不买、不吃过期、变质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4、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外村跑校学生)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外出路上注意来往车辆,不骑自行车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5、放假前,各班要特别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提高防范意识。教师和学生要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并成立安全监督小组,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学生安全度假。
以上条款,望教师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学校将按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此表一式二份,本条款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责任人签字: 学校(章)
教师签字:**年9月1日
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二)
为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签订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教师自身安全责任
1、教师不乘坐或驾驶无牌无证的各种机动车辆,不酒后驾驶各种机动车辆。
2、教师外出时,要维护教师形象,注意人身安全。
3、教师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电,不擅自拆卸或安装各种电器设备。
4、教师在实验中,做到正确操作,按照实验室规章制度办事,切实保障师生的安全。
5、教师要安全上网,凡利用网络传播病毒、反动信息、色情信息等都是违法行为。
6、教师在业余时间,应不酗酒、不赌博,不参加不健康的活动。
二、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教师有责任向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教育。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2、教师在工作中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3、课堂上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教育,防止意外发生。具有特异体质或疾病的学生,要予以特殊照顾。
4、要做好交通、防火、防盗的安全教育。
5、任课老师是该堂课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6、杜绝校外人员携带各种凶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进入学校,非放学时间,没有家长带领或教师允许,不得让学生独自离开学校。
7、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限期一年,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校长签字:
科任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三)
学校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做到长抓不懈,警钟长鸣,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的各项工作,增强全体教师的责任感,确保我校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打造平安校园,特签定学校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第一条:签定对象:岗位责任人(教师)。
第二条:责任期限:一学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第四条:责任范围:
1、教师工作中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2、教师要教育学生在活动区内不追逐打闹,不随意攀登校内建筑物,不准在楼内台阶上跳上跳下。
3、教师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4、各科任教师也要教育学生不到河边、马路边、建筑工地、高压线等危险的地方玩耍。
5、各科任教师也要负责所带班学生的安全教育。
6、任课教师要在本节课内(包括课堂教学、课内外辅导)认真清点人数,并适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负责学生安全,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
7、学生参加本校各种活动,其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其它活动由班主任负责。
8、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时,其安全由带队教师负责。
9、学生在校其家间,倘若因亲属来接学生,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特殊情况下必须让学生离开的,任课教师必须严格询问,待落实清楚无误后才能让学生跟其亲属离开学校。
10、学校放学后,课任教师要认真组织学生站队下楼,并将学生安全送到指定地点。
11、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学生若发生不安全事故要及时抢救,及时向学校汇报。
12、教师若留学生在校教师必须也在,并承担学生此时间的安全责任。
第五条:责任追究。在责任区内如果疏于管理酿成安全事故,将严肃追究责任。
1、本责任书各岗位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
2、责任书各岗位责任人、学校双方签字(盖章)后在责任期内生效。
3、任书一式两份,各岗位责任人和学校各执一份。
学校: 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