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社区重阳节活动总结]2015年社区重阳节活动总结
岁岁重阳,今又重阳,金秋送爽,丹桂飘香,在全国上下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我们迎来了老年朋友自己的第一个法定节日---九九重阳节。在县委、县政府、县老龄委及各乡(镇、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引导下,我县上下举行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欢庆活动,彰显了浓浓的尊老爱老、敬老为老之情,大力推进了我县老龄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弘扬孝德、感恩父母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加强老龄工作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我县老龄委在全县组织开展弘扬孝德、感恩父母活动。
随着生活节奏加快,人们忙于事业发展和社会活动,陪伴父母的时间越来越少,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很多子女认为,只要给了父母钱,就算尽了孝心,而忽略了父母精神层面的需要;还有不少人,把啃老视为天经地义;更有甚者,不但不思反哺,反而频频坑爹。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培育良好风尚。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无论生活怎样变化,孝老爱亲这种人类的本源之爱仍然不应该失落。我们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认识孝敬父母的意义,重视和解决孝敬父母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求县直各有关单位、各镇(乡、区)、村要广泛动员机关干部、企业员工及社会各界群众,以宣传贯彻新修改《老年法》为契机,积极参与弘扬孝德、感恩父母活动。干部要做敬老的表率,党员要做敬老的楷模,青年要当敬老的先锋,要依照新二十四孝,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常回家陪父母,尽义务奉父母,细关心暖父母。通过参与活动,加强家庭道德建设,促进家庭和谐,共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以人为本、关爱老人的良好社会氛围,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大张旗鼓、隆重表彰
三、弘扬孝道、表彰模范
百善孝为先。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和谐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近年来,我县涌现出了一大批孝老爱亲的模范,他们传承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展示了新时期公民的社会公德和品质,彰显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荣辱观引领的时代风尚,为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县老龄委、县文明办联合在全县组织开展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经过两天四轮公开投票,评选出新绛县十大孝老爱亲模范10名、新绛县十大孝老爱亲模范提名7名,对他(她)们进行了隆重表彰和报道宣传。通过开展活动,推动婆媳、妯娌更加亲和,家庭、邻里更加和睦,小区、社区更加和谐。
四、张灯结彩、欢庆重阳节
尊老、敬老、爱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怀下,老年朋友们尽情地享受国家发展的丰收成果,心情舒畅地渡过了自己的节日重阳节。